问题 | 一式两份合同不一致以哪份为准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一式两份合同不一致以哪份为准呢 以最后签订的一份为准。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的,需要对合同进行解释。 对合同作解释时,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和合同的通常用语来进行。 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及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一式两份合同签署日期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甲乙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日期存在差异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甲乙双方应就此问题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协商,以求达成共识,随后对原有的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并加盖学校专用的校正印章,以便确保相关法律效力得以维护。 其次,甲乙双方还可另行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副本,共分为两份,以便各自保管。新的合同签订之后,原有的合同即告失效。 最后,甲乙双方亦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规定以何种日期作为合同生效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同签订的日期存在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仅可能在确定合同生效起始时间时引发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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