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间申请解除婚姻关系,司法机构是会进行审理的,然而这其中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条件。
若男方主动提出离婚诉求,一般而言,法院将不予批准,除非存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例如孩子并非男方亲生的情况。 而当女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或者当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时,法院才会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审理。 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以及婴儿的权益,体现了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与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