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官司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原则上负有出庭参与案件审理的义务,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他们则可获准不出庭。
例如,当事人若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仅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便有权代表他们出庭。 如果因为某种特定的原因,使得他们无法亲自出席法庭进行审理,那么他们应该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的意见书。 然而,通常情况下,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而言,法院往往要求当事人本人能够亲自表达他们对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以及对此事的明确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