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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要求是什么就判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诉讼并非只是按照当事人提出的诉求予以全盘支持与裁决。
其实,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主要是依据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实质性地破灭为判定的标准。
当存在各类证据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关系已经无法挽回时,例如出现多次重复强调的婚内出轨(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等恶劣习惯屡禁不止或者因为情感矛盾导致长期异地居住生活两年以上等情况,法院便可据此做出离婚判决。
此外,在夫妻财产的分配处理上,法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裁定,诸如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以及女性配偶的合法权益、对无过失一方给予适当倾斜等。
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则会全面衡量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方面因素以后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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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