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生效证明一定要本人去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生效证明不必非得由当事人亲自办理。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人的相关身份证件等资料进行办理。 然而,在特定地区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规定与要求。 就此而言,若当事人能够亲身前往处理相关事务,将会更为便利且直接,从而避免因委托手续不全而引发的困扰。 在此需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代理人均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无误、真实可信并且合乎法规,切实达到相关行政机构的审核标准,唯有如此方能顺利取得离婚生效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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