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不准离婚退诉讼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法院作出判决不准许离婚之裁定,那么该项诉讼费用通常并不予以退还;
相反,诉讼费用乃是指当事人为了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并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所承担的一种经济支出,具体是否确需退还,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约定。 具体到判决不准予离婚这种情况而言,司法程序已然启动并顺利推进,相关的人力、物力及时间等资源也已经被投入其中。 因此,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法院通常并不主动要求当事人退还已缴纳的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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