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该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殊状况下,如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涉嫌重婚行为、与第三人保持非法的同居关系、施行家庭暴力、对配偶进行虐待或者遗弃等极端恶劣现象时,另一方可能会深思熟虑之后选择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除此之外,当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出现了不可挽回的裂痕,例如长时间的分居生活、由于性格差异过大而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等情况发生时,他们同样有可能做出离婚的决定。 另外,如果其中一方沉迷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仍无悔改之意,这也极有可能成为促使另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导火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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