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处理涉及境外因素的离婚问题所需采取的方法随着具体情况而异。
假如婚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并选择离婚途径,那么他们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并将共同签署的申请书提交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申请。 然而,若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未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便需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 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管辖法院的归属,通常情况下,应以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作为主要的审理法院。 此外,还需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以及证明文件,其中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