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属于什么纠纷类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民事案件中,离婚诉求无疑是婚姻家庭纷争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无论是由于感情破裂抑或是难以协商一致的其他现实原因,离婚都关乎着夫妻二人如何妥善处理潜在的婚姻、经济与子女赡养等诸多事项。 在此过程中,法官及律师等相关机构在审判和调解时皆需深度考量并平衡好夫妻二人间感情是否确实决裂、财产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实现公正分配以及如何为子女争取最大的权益等关键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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