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几年准许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因情感不合导致的分居期限超过两年以上,若经过调解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应该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居的缘由务必要出自于情感方面的矛盾,此外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这一点。 并且,我们需明确,分居年限达到或超过两年并非必然导致离婚判决的产生。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庭还将充分考虑到其他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并依此综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