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证分居2年以上的证据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申请离婚的纠纷中,提供有关于双方已经持续分居达到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证据将会具有很大的效力。
倘若这些证据足以保证所述分居事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将其视为衡量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关键因素之一。 例如,由各方签署的书面分居协议、居住在非家庭场所的其中一位当事人所签定的租赁合同以及由社区居委会或者物业部门出具的生活证明等等,均可作为确凿无遗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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