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的条件有哪些方面的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妇分居的情况,常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因素:
首先是最基本的,夫妻间必须在个人意愿层面上,明确表示并未想要继续维持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他们的分离并非因为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如职业需求或是教育研究等必要因素造成的; 接下来,从客观角度来看,夫妇两人不再共同居住于同一住所,并且他们已经停止了作为夫妻的各项权利与责任的履行,诸如不再共同承担家庭生活的责任以及财政上互不支持等等; 最后,对于分居状况,应当具有持续性与稳定性,而非暂时性的分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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