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义夫妻分居两年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妇因感情问题分居两年后申请离婚事宜,通常定义为夫妇间由于情感关系不合而发生连续二年以上的分居现象。
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分居行为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即因感情问题引发的分居、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两年以及分居期间双方并未共同居住生活。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种分居并非自动导致离婚,而是被视为衡量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若有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经过法院调解无果的前提下,法庭很可能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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