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提交证据需要几份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婚姻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呈交证据的份数并未有明确的规定,然而一般的惯例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数量应为被告的人数再加上额外的一份。
比方说,若仅涉及到一名被告,那么通常会提供两份相同的证据资料,其中一份交给法院作为备案,另一份则需送至为被告提供以方便其查阅。 此举旨在确保各方均能够对证据进行全面深入的理解与评估。 然而,这也需要视具体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证据的关键性而定,适当增加准备的份数,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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