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怎么诉讼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原告需拟定起诉状,并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如何证实婚姻破裂、家庭财产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等方面的有力凭证。 随后,原告应将备妥的起诉状与精确完备的证据材料一同提交至具有合法管辖权限的法院。 法院接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并经审核确认符合法定程序后,将依据事件本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开庭时间,以展开离婚案件的审理工作。 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享有发言权,可以就自身观点进行充分详尽的阐述与辩解。 审理终结之后,法院将会依法核实各种证据,依据严谨的法律条款,对是否应予以批准离婚之事进行全面的考量评估,同时还须对有关财产分配与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敏感实质问题作出明确公正的裁决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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