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过户对方不配合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面临离婚涉及房产过户而第三者却不愿意配合之状况时,阁下可即时向该房产所在地的司法机构提交申诉请求。
在此之前,请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是撰写申诉状,需详细列明您的核心申诉意愿及相应的客观事由,并同时附上离婚协议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书此等相关法律文件作为支持证明。 法院在接收到您的申诉请求并核实无误后,将迅速启动审理程序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出庭通知。 在展开诉讼过程中,您务必以简洁明了的方式阐述第三方拒绝配合进行产权转让的实际情况与您与前配偶在离婚协议中所达成的具体房产归属协议条款。 根据经验法则来看,倘若离婚协议已明确规定房产所有权将归您所有并且无任何其他疑义或纠纷,那么根据相关法规,法院应依法作出裁判,要求相关方协助完成房地产所有权的正式转让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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