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才能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而言,当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同样有权选择通过签订协议或者发起诉讼来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
如采用前者方式进行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在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育等议题上取得共识并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履行相关手续。 然而,针对那些在丧失完全行为能力或是受到限制行为能力影响的人来说,他们唯一能够采取的途径便是通过法律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例如提供长期分居、家庭暴力等相关证据。 此外,还须提交精神病患本人的诊断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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