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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撤诉理由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经历了深入的交流与磋商之后,双方当事人决定重修旧好,并认定无需进一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然而,在正式启动离婚程序后,却发现存在部分重要证据资料的缺失,因此必须花费时间进行补充收集。
同时,出于对家庭及子女方面的审慎考虑,决定暂缓执行离婚诉讼的相关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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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1: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