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夫妻分居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分居时限的界定,其主要含义为夫妻之间由于情感不和,无法相互履行婚姻义务,进而导致不得不选择不同住所而分离生活的这段期间。
在具体判定过程中,往往需要全面衡量双方当事人是否真正停止了共同生活,以及在经济上是否各自独立,同时还需关注二者之间是否仍然存在性行为等问题。 然而,倘若其中一方因为职业或者学业等缘故,只是短暂地与对方分离居住,那么这种情况则通常不会被认为属于法律层面上的分居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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