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证名字变更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若要申请更改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称,首要之务便是双方必须达成共识,并准备好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件等等。
倘若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话,则需提交已经生效的裁判书作为证明。 然后,双方应该共同前往房屋所在的地区性物业登记中心进行更名手续的办理。 在此过程中,有可能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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