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怎么办过户手续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后房屋所有权转让手续的过程中,具体步骤一般如下所述:
首先,原夫妻双方需详细准备一系列必要文件及证件,包括身份证件、离婚证书、由民政部门颁发或是经法院审批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以及房产证明文件等。 其次,双方应携手共同前往所在城市的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向服务机构提交上述所有必备资料。 随后,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将审核这些申报材料,若发现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他们可能会安排现场勘查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实之后,如果符合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申请人便可支付相关的税费,其中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最后,待所有税费缴纳完毕且审核无误后,即可顺利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登记手续,并领取全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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