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是否可以离婚登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精神病患者能否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应当依据实际情形深入判断。
对于间歇性发作的患者而言,他们只要处于精神状态良好且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之际,便可依法申办离婚登记手续。 不过若是完全无法自行识别自身行径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则不被许可进行离婚登记。 在这一类情况中,可能要转而求助于司法途径来处理离婚难题。 法院将根据双方的情感关系、患者的监护事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公正地审理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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