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的离婚证能不能作为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境之下,对方所提供的离婚证是存在被视为证据的可能的。
例如,当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纷争时,倘若离婚证能够明确地证实对方婚姻状况发生改变的时间节点,从而对相关权益的分配与裁决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它便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证据效力。 然而,离婚证作为证据的有效性及其证明力度的大小,仍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中的其他证据以及事实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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