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怎么办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判决书的生效证明通常是由做出判决的法院亲自开具。
您所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您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然后亲自前往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并寻找负责处理此案的法官或书记员,向他们提出开具生效证明的正式请求。 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判决已经正式生效,法院将会为您妥善办理相关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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