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夫妻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在法院对该离婚案件进行深入审核处理时,他们依据的是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为客观事实,从而做出决定批准或否决离婚申请。
倘若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例如重婚行为、家庭暴力、赌博成瘾等恶劣习惯屡次发生且无法改正等情况,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迅速作出判决,准许离婚; 然而,如果上述情况并不存在,法院则可能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并且能够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院才有可能会做出判决,准许离婚。 整个审判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因案而异,可能需要数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选择以简易程序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所花费的时间将会相对较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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