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两年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式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若需证实夫妻二人间确实已达到分居两年以上的时间界限,您可考虑运用多种方法加以证明,例如以租房合同,或水电燃气缴费底单等能够清晰反映单独居住地址的相关文件作为凭证;
同时,也可以收集并保存双方之间的通讯记录,诸如短信文本、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其中可能涉及到分居事宜的细节描述进行展示; 此外,还应争取来自于邻居、亲朋好友等可信度较高的见证者提供的证词,以此证明你们夫妻长时间以来确实身处两地分开生活; 最后,如果可能的话,还可以让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比如双方因异地办公而导致分居的客观现实情况。 总而言之,您需要尽可能地整合和完善所有相关证据,从而构成一个反映分居实情的严密且完整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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