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几年准予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倘若因夫妻双方情感不睦而导致长期两地分别居住,且时间跨度超过两年之久,即使经过调解仍旧无法化解矛盾,那么,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法院无疑可以批准这对夫妇离婚。
值得我们重视的一点在于,双方分居的原因为须为真实存在的夫妻感情破裂,而非其他原因所致; 同时,这种分居状态也须是持续不断的,不能间断。 再者,仅凭借单纯的分居造成的客观事实,并不能绝对性地导致离婚; 相反,它仅仅构成了离婚请求所需考虑的诸多因素之一,只有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才能由法院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做出综合的判断与裁定,决定是否予以批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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