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作出裁决离婚与否的重要依据在于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真正破裂。
若是女方能够列举出详尽的证据以支撑其主张,证实存在着诸如重婚、与第三者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长期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由于感情矛盾导致分居超过两年等等这些法定的离婚情况,那么法官通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若女方所提供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且男方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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