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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配偶中有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亦即为重症,那么在处理此次离婚事件之时将面临着复杂的挑战。
若在当事人发病期间,离婚这一程序将会受到严格的法律限制。
然而,倘若患者状况略微有所恢复或已然接受了及时有效的治疗,使得其能够清晰地表达自身真实的意愿,那么在此情况下,离婚程序便可按照常规进行。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我们必须全面权衡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同时也要充分关注和保护患病一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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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