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到哪去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根据法律一般的规定,通常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提起诉讼。
然而,若被告与其常居地并不统一,则应由该常居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 而在特殊情况下,如被告疑似失踪或宣布失踪、或被采取了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甚至被监禁等,则应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 同样,若原告的住所地与常居地不一致,也应由原告的常居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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