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出轨证据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诉讼案件中,开房证据的可接受性必须兼顾三个要素,即合法性、相关性以及真实性。
首先,合法性涉及到证据获取途径的合法性问题,即所收集的证据不得采取任何非法的形式,例如侵犯个人隐私权等不法手段。 其次,相关性要求每份证据都应当与其所反映的出轨行为具有直接的联系,也就是说,它应当能够有力地验证出轨行为。 最后,真实性的定义较为明确,即证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经过篡改或者伪造。 以下几种形式的证据在实践中常常被认定为有效的开房证据,它们分别是: 1)对方出轨对象的亲密照片或录像; 2)对方所出具的承认出轨的书面陈述,或者留下的聊天记录; 3)来自邻居或者亲戚朋友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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