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起诉离婚我同意离婚的话还需要调解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方法律主体表达了明确的离婚意向并且同意进行离婚协议,那么法庭可能会着手进行调解工作。
在此过程中,调解的宗旨主要是为了妥善处理离婚所牵涉到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关键议题,从而寻求一种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策略,以此来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概率。 因此,就算在有关离婚意愿的问题上已经取得共识,但对于其他相关事项,通过调解方式协调出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其实可以令整个离婚程序更为流畅且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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