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遭遇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状况,您有权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在此过程当中,您需要全力以赴地收集并提供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的充足证据,如对方有实施家庭暴力、重婚、嗜赌成性等恶劣行为,或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形。 法院将依据您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深入细致的审理,并最终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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