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时效的8个时间点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诉讼的时效性,法律并未给出确切的八个时间段的规定。
然而在实际的离婚诉讼过程中,的确有诸多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需要我们予以关注。 譬如说,当事人若希望重新对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划分,其诉讼实效仅限于过去三年间的主张,且自当事人察觉或知晓之日即开始起算。 其次,若是作为无过失方的一方希望得到损害赔偿,则应当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的首年之内提出相关申请,但是假如已在协议离婚之时明确表达出放弃此类请求的意愿,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类案件不予支持。 再者,倘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既未提起离婚诉讼也未单独要求取得损害赔偿,那么人民法院将会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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