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一般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案件的裁决,首要依据在于确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真实破裂。
在审理过程中,若存在诸如重婚行为、与他人共同生活、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家庭成员受到伤害,或者存在纵容或者经常性地进行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以及由于情感不合而长期分居达到两年以上等情况,法院通常会认定为感情已经破裂,并据此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若无上述情况发生,但其中一方坚持提出离婚请求,且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法院亦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 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则需根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状况来作出判断,例如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等因素。 在财产分配方面,一般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适当关注子女及女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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