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分居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居离婚”是指在夫妻感情出现重大分歧或疏离后,婚姻关系无法得到修复,导致两人分居生活长达两年以上,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在此过程中,首先应当由两方当事人进行善意协商,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离婚协议。 随后,双方需共同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申请,并经历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在冷静期满之后,双方必须亲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方可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若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全面审查双方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其中包括分居时间、原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以此作为判断是否准许离婚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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