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要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由女性提起的离婚事件时,首要步骤为采取双方冷静而坦诚地交流方式,以期能够努力修复受损的婚姻关系。
如若无可挽回的可能,那么接下来双方就必须共同面对和解决包括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在内的相关事宜。 若双方面对面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最终可能将不得不诉诸于法律手段,即进入诉讼离婚阶段处理。 在此过程当中,法院将会全面平衡并兼顾各种重要因素,诸如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真实破裂、孩子的利益保护、财产状况的平衡等等,来依法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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