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离不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进行离婚诉讼过程中未能获得成功的结果,首先务必保持冷静心态。
法院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能涉及诸多因素,例如所提供的证据尚未充足到足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彻底破裂的程度。 在此种状况下,建议您先行仔细审核与评估自身所持有的证据,以便更为全面地了解问题所在。 继而,若在未经新情况或新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可于六个月后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在此期间内,请尽可能多地搜集有利于己方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行为或者长期分居等能够证实夫妻感情已然完全破裂的实证数据。 此外,还需深入思考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等议题,并为随后的相关事宜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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