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赔偿到期不给加违约金较低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已经到期但仍未得到有效执行,并且原定的违约金条款相对较低,那么您首先应当尝试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督促对方早日履行付款的义务,同时适度上调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然而,若是诸如此类的努力成果依然付之东流的话,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未支付赔偿金给您带来的实际损失、对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实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从而决定是否对原有的违约金数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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