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要一个月才能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惯例,民政部门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时无需等待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可颁发离婚证书。
若双方均以自愿为原则解除婚约,对涉及到的子女抚育权、财产处分以及债务清偿等问题达成了共识,那么从婚姻登记处正式收到这一离婚申请之日算起,只要能在接下来的30天内得到任何一方的确认,双方都有权撤销这一离婚申请。 然而,当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的第30天,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再次提出离婚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