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坚决反对离婚,为了实现您的诉求,建议在前期准备充足的法律文件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需精心撰写一篇具有说服力和逻辑性的民事起诉状,详细阐述您在此案中的立场及请求。 其次,应认真搜集并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尤其关注能够从侧面反映夫妻感情状况的情况,如家庭暴力、婚外恋情以及长时间的分居生活等。 在正式进入审理程序之前,法院可能会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未果且法官认为夫妇二人之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法院而言,衡量夫妻之间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成为决定离婚与否的重要标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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