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肯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男方拒绝同意离婚之事宜,女方可选径赴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严谨地审视并评估双方之间感情关系是否真实且全面破裂。 倘若女方能够提出确凿的证据证实婚姻关系无法维继,例如男方显现出家庭暴力行为,或者是惯性地参与重婚、赌博之类的不良嗜好,那么法院很大程度上会作出支持女性离婚诉请的判决结果。 若女方所提供的证据尚显不足,首次诉讼可能未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然而,女方仍有权利在判决生效之后的特定期限内再次发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