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怎么取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间分居之举的确立证据途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首先,双方可签署书面形式的分居协议;
其次,一方可提供其在外地居住期间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房屋所有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再次,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部门也可为当事人开具居住证明; 此外,邻居、朋友等人的证词也是有力的证据来源; 最后,双方之间的书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上的聊天记录等都能够作为证明分居事实存在的有效凭证。 总而言之,为了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到与分居有关的证据,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和角度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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