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可以提起反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原则上当事人不得提出反诉请求。
由于离婚诉讼的核心在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权以及遗产分配等议题的最终裁决,这些事项往往会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得到全面且综合的处理,因此并不需要通过反诉来实现。 然而,若涉及到与离婚密切相关的其他独立的诉求,如某一方声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了侵权行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此类情形便有可能需要通过单独的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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