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不出庭的特殊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婚姻关系解除的法律程序(离婚诉讼)中,存在如下几种情形时,当事人可无需亲自出席庭审:1.当事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身体状况极度不佳而导致行动受限;
2.当事人身处境外且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返回国内参与庭审,但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陈述和意见。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案中的当事人应尽量亲自出席庭审,除非遇到上述特殊情况并获得法庭的批准,否则不得缺席。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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