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前,当事人需合理规划并要求准备如下材料与手续:首先,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应起草并提交一份言简意赅且逻辑清晰的起诉书,详尽书写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离婚请求以及相关理由;
其次,务必妥善备妥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婚姻登记证书以供法官核实; 同时,以证实已经开始分居生活满二年为目的,当事人还需提供诸如租赁协议、社区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据资料; 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当事人可能还需要提供财产状况证明以及生育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数据。 在手续办理环节上,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精心撰写的起诉书及其附属相关材料,并且依法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之后便可耐心等候法院处理申请后的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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