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当事人不出庭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原则上负有出席法庭审理的义务。
然而,如出现诸如患有严重疾病、身处境地较为偏远或身居海外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亲自到庭参加审理,则需要向管辖法院提交一份详尽的书面陈述与解释。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作为原告方当事人无充分合理的原因而拒绝出庭,那么不受法院欢迎并可能导致案情被视为自动撤诉; 反之,若被告方当事人无充分合理的理由拒绝出庭接受审理,法院有权对此次审理进行缺席审判。 在进行缺席审判的过程中,法院将更为谨慎地审查相关证据,以确保最终裁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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