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离婚诉讼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精神病患者离婚的诉讼程序相对较为繁琐和复杂。
首先,我们须对精神病患者指定法定代理人,这个人选往往是患者的监护人。 接着,由法定代理人以精神病患者的名义在法庭上参与离婚诉讼。 在整个诉讼环节中,法官会重点审视当事人之间的夫妻感情是否真正已经完全破裂,同时也需解决涉及到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等诸多事项。 鉴于精神病患者的特殊境况,法官有可能会尽更大努力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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