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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申请分居去哪里申请办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规制度中,暂未设有专司分居申请的特定机构。
然而,对于已婚夫妇而言,他们有权自主商议分居事宜,并可借助书面协议等形式,就分居期间涉及的财产分配、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育等诸多事项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存在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分居操作必须提交至哪个特定机构进行审批或备案。
然而,若已婚夫妇情感破裂,且经过一定期限的分居生活(例如因情感产生不合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这便构成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合法理由与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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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3: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