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资料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通常需准备如下重要文件:包括双方身份证件及结婚证书;
若存在未成年子女情况下则需要提供他们的出生证明; 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收集有关夫妻间感情不和或破裂的材料作为有效证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家庭暴力、婚外情乃至长期分居等相关证据。 此外,还需准备好体现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的各类证明文件,例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执照以及银行账户存款细目等。 最后,撰写完整的起诉状,详细阐述离婚请求及其实际情况与原因陈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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